適用對象:在學有特殊表現、術科優異,或經師長推薦者。

申請方式:至多填報 4 個志願,依各系規定繳交審查資料。

分發原則:審查合格者依「合格排序+志願序+名額」分發;

未錄取者:未錄取者逕轉聯合分發,依越南適用簡章辦理分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