僑生連續居留海外年限由原訂8年改為6年以上,惟申請回國就讀大學醫學、牙醫及中醫學系者,其連續居留年限為8年以上
事紀分類: 試務
成立「澳門試務委員會」
增訂「澳門」簡章,澳門當地留臺校友組織成立「澳門試務委員會」,專責辦理澳門學生赴臺招生試務工作,於澳門設置闈場印卷及批改試卷
香港試務工作改由駐港機構辦理
香港試務工作由珠海大學改由我駐港機構辦理,增訂「香港」簡章。試務工作由珠海大學改由香港事務局辦理香港事務局以「海華服務基金」名義對港招生,報名地點設在尖沙咀彌敦道的海防大廈7樓
赴香港辦理座談及觀摩「教育及職業博覽會」
赴香港辦理試務座談,並觀摩香港貿易發展局於灣仔會展中心舉辦之「教育及職業博覽會」辦理情形
受理SATⅡ測驗成績分發
僑生除以中學成績申請外,首度受理採計科目(全科)以SATⅡ測驗成績分發
因應SARS疫情,調整試務工作
因應SARS疫情,調整測驗地區試務工作:泰國、越南及港澳以外交郵袋寄送試題,委請駐外單位監考;馬來西亞採外交郵袋寄送,維持派員;其餘地區援往例辦理
復招緬甸僑生及學科測驗採二階段測驗
1. 海外聯招會復招緬甸僑生(僑委會五專聯考持續停招) 2. 海聯主辦之學科測驗採二階段測驗,初試在緬進行甄試,通過者來臺參加複試:由緬甸當地八所華校組成初審委員會,辦理聯合甄試(瓦、密、臘、東四個考區),造冊送海外聯招會篩選出250名。通過此甄試的250名僑生抵臺後再進行第二階段考試(由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辦理)進行分發
增設年度檢討會議
增設年度檢討會議
停止招收緬甸僑生
停止招收緬甸僑生,因緬政府限制華裔僑生來臺升學,爰當年度停止招收緬甸僑生(五專聯考及大學聯招)
攜卷前往印尼辦理考試
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第一屆高中生畢業,舉辦海外學科測驗,由海外聯招會派員攜卷前往辦理考試,考後攜返臺灣閱卷評分,依測驗成績分發大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