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僑生申請人數突破10,000人
事紀分類: 試務
放寬港澳生連續居留地區
放寬港澳學生連續居留地區得為港澳或海外,海外係指大陸、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
香港學士班「聯合分發」管道改採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」辦理之公開試成績
香港學士班「聯合分發」管道改採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」辦理之公開試成績(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」、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」或「香港中學會考」三擇一方式),以免試方式招生,並由海華服務基金向香港考試評核局提取成績。
個人申請制上路
個人申請制上路。依據申請人所填志願校系(至多3個),將表件分轉各校審查,按各校系招生名額、審查結果及志願序辦理分發。既經「個人申請」錄取者,不再辦理「聯合分發」。「個人申請」分發後之餘額得流用至「聯合分發」(未提供「聯合分發」名額則不流用);若該流用名額屬「聯合分發」之非預配名額,依分發梯次序流用;若屬「聯合分發」之預配名額,依序優先給未配置名額梯次後,再依分發梯次序配置
增設個人申請新制進行統一分發
向各大學宣導在海外聯招會平台下增設個人申請新制,按招生名額、各校審查結果及僑生選填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
應香港中學新制辦理最後一次測驗
因應香港中學新制,舉辦中學文憑試成績採計座談會,並辦理最後一次測驗
教育部決議續辦印尼輔訓班
教育部召開「擴大招收僑生之具體目標及推動策略」會議中決議101年續辦印尼輔訓班
「澳門考區臨時工作會」
為維護100學年度招生正常運作,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(以下簡稱澳處)成立「澳門考區臨時工作會」,由澳處受理報名、學科測驗試務工作委請胡漢賢先生協助,聯招會負責命題及閱卷工作
開放第二、三類互跨類組選填志願及調整日本考科
開放第二、三類組選考(或採計)生物及物理科者,得互跨類組選填志願,調整日本考科
緬甸二階段測驗之複試改在緬甸瓦城應試
緬甸二階段測驗之複試由赴泰改回在緬甸瓦城應試:經跨部會研商,緬甸採「擇優錄取原則」、二階段測驗(第1階段:綜合學科測驗,設四考區;第2階段:學科測驗,於曼德勒應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