緬甸二階段測驗之複試由赴泰改回在緬甸瓦城應試:經跨部會研商,緬甸採「擇優錄取原則」、二階段測驗(第1階段:綜合學科測驗,設四考區;第2階段:學科測驗,於曼德勒應考)
事紀分類: 緬甸
赴緬甸辦理升學輔導講座說明會
赴緬甸(仰光、曼德勒、臘戌及密支那)辦理升學輔導講座說明會
復招緬甸僑生及學科測驗採二階段測驗
1. 海外聯招會復招緬甸僑生(僑委會五專聯考持續停招) 2. 海聯主辦之學科測驗採二階段測驗,初試在緬進行甄試,通過者來臺參加複試:由緬甸當地八所華校組成初審委員會,辦理聯合甄試(瓦、密、臘、東四個考區),造冊送海外聯招會篩選出250名。通過此甄試的250名僑生抵臺後再進行第二階段考試(由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辦理)進行分發
停止招收緬甸僑生
停止招收緬甸僑生,因緬政府限制華裔僑生來臺升學,爰當年度停止招收緬甸僑生(五專聯考及大學聯招)
分發原則增列項目
於各式簡章之分發原則增列「分發成績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,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分發者,一律分發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。」之規定
保留緬生入學資格1年
緬甸政府禁止華裔學生來臺升學,並拒發護照。教育部函請各校保留緬生入學資格1年
停招緬十特輔班
停招緬十特輔班,因緬甸大學已全面復課,華校亦陸續設立高中部,緬甸學子無失學疑慮,故停招緬十特輔班
赴緬辦理招生宣導說明會
赴緬甸(臘戌、曼德勒及東枝)辦理招生宣導說明會
赴緬甸辦理升學輔導講座
赴緬甸(密支那、曼德勒及東枝)辦理升學輔導講座
招收緬十特輔班
1.開始招收緬十特輔班,為因應緬甸學生運動、大學停課,為避免緬甸學子失學,特放寬緬校高中畢業者亦可申請,惟僅限分發臺師大僑先部修業至少兩年 2.學科測驗(學力鑑定)分為四考區:原僅瓦城一考區,分為瓦城、密支那、臘戌、東枝等四考區異地同時辦理考試 3.取消在緬初試,由臺灣直接帶考題赴緬進行甄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