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放寬緬甸招生限制 (1) 恢復緬甸僑生可選填僑先部志願 (2) 教育部再度放寬錄取人數,全數考科皆應考者得進入聯合分發程序,惟未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者限分發僑先部 2. 來臺手續簡化,試辦3年再予檢討 (1) 取消緬甸僑生申請來臺就學簽證須提供財力證明之規定 (2) 取消緬甸僑生須提供在臺關係人擔保文件之規定 (3) 取消緬甸僑生赴我駐泰國代表處逐案面談之規定 (4) 緬甸僑生申請來臺簽證得委由代辦人向我駐泰國代表處送件
事紀分類: 試務
擴大採認澳門大學以外之學士學位赴臺升讀研究所
擴大採認受理澳門大學以外之三所大學(澳門理工學院、旅遊學院及澳門科技大學)之學士學位赴臺升讀研究所
報名個人申請人數突破
報名個人申請人數突破4,215人次,申請總人數超過13,000人次
放寬港澳生持大陸地區學歷申請
放寬港澳學生持大陸地區學歷,亦得申請來臺就讀大學以上學校或臺師大僑先部
放寬持碩士學位之港澳學生申請博士班
放寬在國內大學校院取得碩士學位之港澳學生,亦得申請入學博士班。
僑委會接辦印輔班
由僑委會接辦印輔班,以委託案辦理招標
改善香港學生來臺升學之報到率
為改善香港學生來臺升學之報到率,香港持香港中學文憑、中學會考或高級程度會考等文憑報名者,改為後填志願
放寬僑生持大陸地區、香港或澳門之學歷申請回國就學
放寬僑生得持大陸地區、香港或澳門之學歷申請回國就學
港春班試辦一年
因應香港學制變革,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「港春班」試辦一年
恢復續辦印尼輔訓班
恢復續辦印尼輔訓班,由教育部指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接辦,迎來92名印輔班學生